请病假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
该证明书必须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有效。
请假条:
这是员工向用人单位提交的正式请假申请。
住院证明及住院病历:
如果员工住院治疗,则需要提供住院期间的证明和病历资料。
门诊病历:
如果员工仅门诊治疗,则需要提供相关的门诊病历资料。
疾病诊断证明书:
这是临床医生出具给病人用以证明其所患疾病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常作为病休、病退、伤残鉴定、保险索赔等的重要依据。
就诊记录和挂号单:
有些用人单位可能要求提供这些材料以确认病情的真实性和治疗的必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病假工资支付标准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用人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员工在请病假时,应详细咨询所在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法务部门,以确保按照公司规定和当地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