孳息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对于标的物在交付前后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孳息)的归属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孳息的归属遵循以下原则:
交付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如租金、利息等)归出卖人所有。
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在标的物交付之后,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如租金、利息等)归买受人所有。
这一规定明确了孳息的所有权在交付行为完成时的转移,从而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示例
以房屋买卖为例,如果甲将房屋出售给乙,并约定在交付房屋时支付最后一笔款项,那么在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租金等孳息应归甲所有,而在房屋交付之后产生的租金等孳息则归乙所有。
建议
在涉及孳息交付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孳息的归属问题,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孳息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