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样本是指 为了供鉴定过程中与检材笔迹比对确定检材笔迹书写人而收集的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文字资料。它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自由样本:
书写人未意识到会成为笔迹样本的情况下写成的文字手稿,笔迹无故意歪曲。收取时应确保来源可靠,条件尽量与检材相同或相近,并有足够的数量。
实验样本:
根据鉴定需要,侦查和预审人员让受审查的人书写的文字材料,收集应慎重,严格控制,并采取听写方法。使用时应注意是否伪装。
案前样本:
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前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为正常书写形成,无伪装,比对条件好,是鉴定主要使用的样本材料。
案后样本:
案发后在被鉴定人未察觉条件下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需审查其字迹书写是否正常,有无被查觉等情形。正常情况下可作为鉴定的主要材料。
实验样本:
在有关人员监督下,被鉴定人按一定要求和条件亲笔书写的文字手稿,属于补充样本。实验样本只能代表当下的书写习惯,可能包含故意伪装。
笔迹样本的收集应确保其可靠性、全面性和充分性,因为其质量直接影响检验鉴定工作的成败。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样本类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收集和保存。